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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4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各位老师: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的通知》(附件1)精神,现将本次教职工申请认定西安市D、E类人才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西安市D、E类人才申请认定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请有意愿申请认定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学院提交如下纸质版材料:

(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回国学历认证复印件);

(4)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复印件;

(5)个人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6)近期连续6个月(含)以上(最新参保状态,不含补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支付宝或微信可查询);

(7)学校社保科开具社保缴费证明(如果系统中没有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开具)。

电子版材料:1.以上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均应为图片格式(超过一页的每页单独保存,图片文件按顺序命名),且单个图片大小须不超过3MB;

2.个人电子证件照,大小不超过500KB。

请于5月16日(星期)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提交至院办2325邓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lxy@snnu.edu.cn

2.单位审核

3.单位公示及上报

4.人才工作处审核

5.导入系统

6.学校审定

7.现场认定

二、相关说明

1.申请认定工作采取自愿原则。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附件1,了解人才分类认定要求和相关优惠配套政策。

3.认定D类人才的、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的硕士学位人员,请在基础材料外,额外提交最新或毕业当年毕业院校在世界大学四大排名之一的证明材料(即: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附件1: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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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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